“示范单位”预选企业第一次核查简要情况通报
2009-12-22 13:25:57
各区市县局(分局):

    在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在区市县局监管人员的协同下,示范单位核查组(以下简称核查组)已完成8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第一次核查(完成部分企业的复查),并形成了可作评价依据的《引导规范记录》和《核查评价记录》。从核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参与单位对这次活动始终保持着积极的态度,有正视自身问题的勇气和整改完善的决心。这为我们下步推动“示范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市局在发起这次旨在提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的活动后,各区市县局(分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进行动员布置和企业生产管理情况摸底。针对辖区食品产业结构和生产企业特点,通过摸底、甄选和引导规范,客观地确认了本区域的示范单位预选企业,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一是区市县局(分局)的各项工作做得比较扎实。按照市局“通过对示范单位预选企业的核查,评价各区市县局活动开展情况”的要求,核查组了解到,各单位对这次活动是重视的,能及时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动员、布置,并结合区域企业特点和监管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均对预选企业进行了初步的引导规范,监管人员表现出了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活动开展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亮点。中山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局领导亲自过问、具体指导;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局对企业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反复督导和检查;普兰店市局为企业制定并张贴《十项禁止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投诉举报牌,采取多项措施促使企业强化质量意识;金州区局严格示范单位条件、突出示范意义,在规范过程中多次调整示范单位预选名单;旅顺口区局还专门下发了红头文件,积极引导企业自查整改;开发区局针对辖区企业起点高、普遍管理较好的特点,在强调企业自律上下了功夫。

    二是核查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这次活动中,市局核查组同各区市县局一道,始终围绕《方案》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通过对生产现场和各种管理记录的核查,从厂区环境、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流程、过程控制、出厂产品检验和问题产品召回等方面,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计213个,绝大多数企业对核查组提出的问题给予了积极的回应。从复查的5家企业看,第一次核查发现的问题都得到了彻底的整改。企业在对核查组提供的一些管控措施和建议表示欢迎和感谢的同时,也对这类活动的开展寄予了期待,一些企业希望质监局多组织这样的专家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业走走,帮助他们发现问题;一些企业希望这项活动能持续下去,这对他们是一种鞭策和鼓励。也有一些企业希望能给予企业一些具体的扶持政策,以便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应该说,核查、引导、规范工作在大多数企业中,产生并显现出积极效应。

    三是企业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次对企业的核查,以“把两头、管中间”(“两头”是原辅材料进厂查验和产品出厂检验,“中间”指生产过程管理)为原则,通过对生产现场和各种记录的核查,看企业的质量管控措施是否落实、有效,看质量观念是否正确、先进,看质量意识是否得到贯彻、深化。绝大多数企业能自觉地严肃对待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承担整改责任,比如大连调味品厂为满足食品安全基本条件,正在认真整改厂区和车间环境;有的企业想做得更好,比如大连寿童食品有限公司多次主动斟询示范单位相关问题,还请专家和技术顾问帮助指导;有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对提升自己的质量管理水平有着强烈的愿望,希望有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如大连金州醇酒厂、大连渔夫食品有限公司、普兰店世闻瓜子加工厂等,都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出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在进一步强化。

    二、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纳入规范的81家企业,虽然在质量管理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和长处,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企业质量管理者对加强质量管理不重视,有的对质监部门指出的问题不积极回应;有的过程管理和出厂检验流于形式;还有的不愿改变经验管理模式等。

    二是少数企业对关键点的控制不是很有效。企业虽然对关键点进行了控制,但不注重控制评价,致使同类问题多次出现,而不知利用或如何利用控制评价寻求解决办法。

    三是部分企业工艺流程存在交叉污染的问题。有的是流程设计存在缺陷,有的是受厂房空间限制,有的是管理不到位,还有的明知是问题且有条件改造而不主动改造。

    四是大部分企业的问题产品召回机制还不完善,管理过程记录不是很规范,可评价、可溯源性差。

    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威胁着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的持续稳定,也是少数产品经常出现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必须得到及时完善和纠正。

    三、近期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针对第一次核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集中精力和人力,逐家企业、逐个问题地督促整改落实,使这些企业的生产流程更加流畅、原辅料进货查验更加规范、防交叉污染措施更加落实、关键环节控制更加有效、出厂产品检验更加严格。引导企业严格按照国质检法[2009]365号文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所有记录必须做到可控制、可评价、可溯源。协助企业真正建立起从原辅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检验、包装储存控制到问题产品召回的全过程食品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区域食品产业结构特点,首先选择一到两个类别食品,适时组织生产企业观摩和学习。在引导规范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规范手段、总结规范经验,然后逐步推广到其它类别食品生产企业。

    市局将组织人员对第一批接受核查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预计在12月底前完成),并最终确定示范单位企业名单。同时,还将通过对企业的复查,继续对各区市县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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